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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搬家經驗.這份工作已經累積要第三次了

未來的第四次,一定會到來

第一次搬家時我26歲

第二次搬家時我31

現在第三次 ,我34歲

如果五年後再搬 就39歲了....我一定 一定 會請搬家公司....

 

話說搬家這件事

大概九月中才啟動裝潢配電等

要在九月底完成,不是不可能,只是有點趕

我還要預期舊址點交的問題

不知道舊址房東,是否會提出比較和我沒共識的要求?

所以我很積極找房東阿姨做第一次點交面談

阿姨說 妳很急嗎..我很忙

 

她上次講這個,就是我們總務八月初找她續約的話...結果..她要漲價

我超怕的

但我還是要做到,告訴她,因為裝潢師傅也有時間問題,如果有需要調整的部份,也要提早說

然後她叫她女兒call我

我也認真的告訴她原由

結果她說了一句很讓我不能接受的話

她說 就算到十月沒點交好,再付一個月房租,也是老闆的錢,不是妳的呀!!

 

我告訴她

我是責任治.老闆把這地方交給我們大家,我們就有責任為他負責

為什麼買東西要比價,這也是應儘的責任

所以我要對我的工作負責

 

我從來不覺得這份工作有什麼委屈

他給了我溫飽.給了我信心

讓我有很多很好的同事

讓我成長

說到成長

有件事也很好笑~~ 就現在新址的水電公司主管 是三年前我的經理, 大概是我們公司太會搬了,水電這條錢,值得自己來賺吧

我笑著跟冷氣師傅說,再五年,我們連冷氣都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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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鐵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